西华大学“教学师资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928



西华大学“教学师资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一批 “热爱育人、追求卓越”教学师资团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师资的培养、评选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学校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条  实施本计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向学校、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重点教改课程倾斜的原则。

2.公开选拔、德才兼备、高标准、重潜质的选人原则。

3.择优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培养原则。

4考核不合格淘汰原则。

条  本计划由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部、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及各学院等单位共同参与实施


第二章  师资分类、培养范围、培养规模、培养期

 教学师资分类

1.第一类教学师资基本条件:

具有15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10年),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学期不低于4.6督导及同行评教无B-及其以下等级每年度讲授2门以上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内教师平均每年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饱满,不低于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

2.第二类教学师资基本条件:

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5年),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合格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每学期不低于4.6,督导及同行评教无B-及其以下等级。每年讲授2门以上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教师平均每年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饱满,不低于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

条  本计划培养范围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培养规模为每年遴选不超过20培养期为3年。


第三章  遴选条件和程序

条  遴选对象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校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师生群众公认。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相关研究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符合专业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3.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 参加遴选时,申报人员年龄距离退休应至少大于3年。

条  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西华大学“教学师资支持计划”申报表》,并制定工作目标与研究思路。

2学院对本学院申报者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查。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中答辩、评审。

5.学校对通过专家组答辩评审的人选进行审批,并在校内公示。

6.根据学科专业制定目标任务,学校与入选人员签订目标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


第四章  培养及支持措施

条  支持开展教学与课程改革交流等活动。学校按1万元/·年设立教学与课程改革交流费用专项资金,由人事处负责经费预算,教务处统一掌握、集中使用。支持期内,人事处负责发放“教学师资支持计划” 岗位津贴1000/·

第十条  优先选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研修。培养期内,在申报校级以上教育改革项目等方面学校教务处和科技处给予一定支持。特别优秀者,不受学校申报指标限制,择优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根据工作业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四川省的各类教育教学人才工程、人才计划和各类专家。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考核目标

1. 课程建设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能够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积极建设网络学习资源。建设期内应至少建设1门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积极申请省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加强课程的过程考核,依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科学实施考核引入形式多样的全过程、全方位考核方式。课程成绩构成应科学化、客观化、多元化。

2. 教研教改

加强教学理论学习,开展以课程建设为重点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的研究与实践。认真总结进行教研教改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支持期内申请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自编、主编相应课程的本科教材,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对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的第一类教学师资支持计划教师,可不做发表论文的要求。。

3. 教学效果

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主讲课程应达到校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校内校际具备一定影响力。

4. 教学团队建设与贡献

入选第一类教学师资支持计划的教师,应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对确立学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作出贡献。入选第二类教学师资支持计划的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并作为骨干力量完成所在教学团队的目标任务。

第十  考核结果

学校按目标任务书中确定的任务进行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务处下达考核通知,学院具体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后送学校审批。考核结论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培养期内第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提出整改措施;若从第二个年度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培养计划取消支持资格,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校内任何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期满考核时,由于论文发表周期、项目批准周期等可望取得的教学以及教改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的本人提出申请和整改措施,学院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后,可延缓下达考核结论,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无岗位津贴和专项资金资助期满考核为“不合格”或申请延期考核仍“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校内任何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人才支持计划在遴选时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其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平台及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平台倾斜。

第十四条  本人才支持计划在支持期内不能重复申报学校其他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校内其他人才支持计划期内也不能申请本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同一支持计划期满后不能重复申报;支持期内岗位发生变动或者晋升为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聘任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停止本支持计划。

第十五条  申报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通知下达时间。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原《西华大学“教学师资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16152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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