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职工谷晓东、金泉平、罗翠同志,因长期不在岗,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学校决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请以上同志于公告之日起60天内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西华大学
2019年5月9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1155
原四川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职工谷晓东、金泉平、罗翠同志,因长期不在岗,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学校决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请以上同志于公告之日起60天内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西华大学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