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部门考核,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商请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同意,拟调入张宇睿同志来我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高等学校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6号)和《西华大学教职工调入管理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22﹞108号)规定,现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调入部门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最高学历/学位 | 职称 | 拟聘岗位 | 原工作单位 |
1 | 张宇睿 | 1989.02 | 纪委办公室(纪检室) | 西南石油大学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无 | 管理岗位 | 中共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应以书面、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电话:学校人事处 028-87720101/87723568
学校纪检监察室028-87720011
西华大学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