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及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完全符合《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西华行字﹝2025﹞127号)规定的引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人才引进条件
人才引进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为应聘当日,年龄计算为周岁。具体条件如下:
层次 | 数量 | 学科及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及职称条件 | 年龄 | 入选条件 (符合之一) | 薪酬待遇 |
顶尖人才 | 不限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 不限 | 在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卓越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两院院士等国家级顶尖人才,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 | “一事一议”,提供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薪酬和配套待遇 | |
领军人才 | 不限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 不限 | ≤60 | 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2、3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第1、2、3完成人);以及学术层次、专业水平与上述人员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 |
拔尖人才 | 不限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 不限 | 理工类≤50; 人文社科类≤55 | 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且取得过相关领域荣誉和成绩的国家级青年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3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1、2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2、3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获得者;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 | |
省级人才 | 不限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 博士、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 | ≤50 | 在相关领域做出较大贡献,且取得过较高荣誉和成绩的省部级领军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获得者;以及学术层次、专业水平与上述人员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 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四川省规定执行,学校发放安家费和配套科研启动费
|
储备人才 | 不限 |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 博士、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 | ≤45 | 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荣誉学术潜力,且在相关领域做出一定贡献的省部级青年后备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3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与学术水平的人才。 |
二、引进方式
引进人才可联系相关学院(详见附件1),根据引才实际情况由学校确定引聘方式,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手续,长期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3633
电子邮箱:renshi@xhu.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力资源部
邮编:610039
西华大学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方式 |
机械工程学院 | 联系人:柳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联系人:周若兰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联系人:段沙 |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联系人:祁老师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联系人:杨老师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联系人:谭老师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联系人:唐老师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联系人:刘老师 |
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理学院 | 联系人:刘老师 |
经济学院 | 联系人:苟老师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联系人:向老师 |
社会工作与健康管理学院 | 联系人:赵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联系人:冯老师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联系人:任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联系人:彭老师 |
管理学院 | 联系人:饶老师 邮箱:wangyc8684@qq.com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联系人:赵老师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应急管理学院 | 联系人:温老师 |
体育学院 | 联系人:魏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