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学校综合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等招聘环节,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拟聘部门 | 拟聘岗位 | 本科毕业学校 | 本科毕业专业 | 工作地点 | 备注 |
1 | 刘嫚 | 女 | 2000.04 | 二级学院 | 管理助理 | 西华大学 | 产品设计 | 郫都 校区 | 公示 递补 |
上述拟聘人员在后续材料复核等环节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相关管理办法和学校规定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我校根据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后因拟录用人员弃权而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我校根据情况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应以书面、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电话:学校人事处 028-87720101/87723568
学校纪委办公室 028-87720011
西华大学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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