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1年3月公开招聘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3804



根据《西华大学20213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面试入围资格人选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资格人选

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4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西华大学校本部行政楼311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四、具体要求

(一)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带齐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6.毕业学校及亲属关系调查表(附件3

7.报考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含研究生工作部门)提供的报考者担任过学生干部的证明原件1(参考模板见附件4;或提供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1(参考模板见附件5;

8.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6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1-7项,在职人员须提供第8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四川天府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校园。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校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万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华大学2021年3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2.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

               3.毕业学校及亲属关系调查表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参考模板)

               5.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6.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西华大学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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