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调入任晓华来我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高等学校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6 号)要求,现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调入部门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最高学位 | 职称 | 备注 |
1 | 任晓华 | 1990.07 | 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 西南石油大学 | 法学 | 学士 |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应以书面、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电话:学校人事处 028-87720101/87723568
学校纪检监察室 028-87720011
西华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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