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1年从校内助理辅导员选拔辅导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2236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需要,2021年我校拟从校内助理辅导员招聘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西华大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

 附招聘单位简介

 西华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现有校本部、彭州、人南、宜宾四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

 学校1982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有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十个学科门类。有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万余人。学校拥有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省“双一流”建设支持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以及教育部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学科平台50余个。

 其他详细信息请在西华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www.xh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的西华大学校内助理辅导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上的信息,应与拟报考岗位对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的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录用后,其具体岗位和校内工作地点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且来校后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至少工作满4年。

 三、招聘岗位、人数

 从西华大学校内助理辅导员中选聘5名专职辅导员。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按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须转入我校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成都市统一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报考方式、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xhu.edu.cn)进行注册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7:00。

 2.报名程序

 (1)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hu.edu.cn)并注册。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核办法

 1.助理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

 按照《西华大学助理辅导员培养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凡符合条件且提出应聘申请的校内助理辅导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1月4日由我校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西华大学辅导员岗位申请表》2份(请在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上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主要范围。

 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总成绩

 总成绩=日常工作考核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含日常工作考核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面试小组专家评分最高分高者排名靠前,并以此类推。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排名的名次由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在西华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于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时一并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西华大学将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的名次由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八、考核

 西华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的名次由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西华大学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以及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西华大学根据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西华大学大学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华大学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与监督

 西华大学在招聘过程严格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信息发布与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西华大学人事处,http://rsc.xhu.edu.cn

 (二)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人事处: 028-87723568/87720101

 (三)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28-87720011


 西华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西华大学2021年从校内助理辅导员选拔辅导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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