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工作流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11-24浏览次数:3204

职称评审工作流程

1.师资科(职改办)发出教学综合测评的通知,申报教学型、教学科研型高级职务人员报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教学综合测评

2.师资科(职改办)发出职称申报通知

3.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交同行专家送审材料,并由师资科(职改办)统一送同行专家论文鉴定。同时,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师资科(职改办)进行资格复审

7.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下达申报指标

8.对拟进入评审程序人员业绩材料、教学综合测评结果、师德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9.学校学科组评审

10.评委会评审

11.学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12.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13.根据省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办理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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